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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验须知
实验室安全制度
来源:针药结合创新研究中心 作者:系统管理员 点击数: 发表时间:2014-12-09 14:17:25

  1. 实验室对所有实验人员及学生要进行安全教育,牢固树立安全意识。根据本室设备、环境及实验特点,制定防火、防爆、防盗、防事故等方面安全管理措施,严格执行。

  2. 仪器室、重点要害部位及使用、存放易燃、易爆物品的场所要重点防护,安全措施到位,必要时设置安全监控预警系统。

  3. 室内水电设备和管线设施必须按要求装配,不准乱接乱拉,随意拆装、改线。各类在用设备应保持完好安全状态。

  4. 实验室必须配备符合规定的消防器材,放于明显、易用的位置,要有专人负责管理,定期检查,随时确保有效可用。

  5. 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国家环保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,不得随意排放超剂量的废气、废弃的培养物、废水及其他废物(包括实验动物)

  6. 实验室钥匙要有专人管理,不得私自配备或转借他人。实验室的人员离开实验室时,必须检查自己使用的水、电、气等是否关好。最后一个离开的人员要进行全面检查。不允许实验室和设备在无人状态下运行。节假日前,要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,假后复查,确保安全。

  7. 不得随意将家属和外单位人员带入实验室内,更不得以私事使用教学设备、空调等。

  8. 实验室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。如发现不安全隐患,应及时排除,不能自行排除的,尽早报告有关部门处理。如发生事故,应及时采取措施,如实报告案情。凡隐情不报,造成重大损失的,将追究其应负责任。